最新熱點
借錢不還情誼喪 身懷絕技把錢要
引子:
毀滅友情的方式有很多種,最徹底的就是借錢。現實生活中有不少親朋好友最后因為金錢鬧翻,甚至最后反目成仇。欠錢不還且無法協商,最終只能去法院起訴。今天我們就從法律角度,來聊聊漫漫要錢路上,你必須掌握的技能。
借條和欠條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區別 | 借條 | 欠條 |
內涵不同 | 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書面憑證,需要借貸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 一種經濟上的結算方式,債務人向債權人單方出具的債權憑證。 |
形成原因不同 | 由特定的借款事實所引發的,代表了借貸法律關系。 | 可能由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甚至犯罪行為引發的法律關系。 |
法律效力不同 | 借條通常能夠代表借貸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 | 欠條僅能證明欠款關系,欠款則未必是借款。 |
司法實踐中,不能單憑借條或欠條就認定雙方間的借貸關系成立,法官會查明基礎法律關系。對借條或欠條的認定不能僅憑書面憑證的抬頭草率認定,法官會應當綜合該書面憑證的出具時間、出具原因等因素進行實質性判斷。
我手里只有借條能要回錢嗎?
僅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另一方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應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另一方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并能作出合理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我手里只有轉賬憑證能要回錢嗎?
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另一方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應承擔舉證責任。在另一方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債權人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借條上沒有明確我是債權人,我能作為債權人要錢嗎?
由于民間借貸行為多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具有簡易性、隨意性的特征,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不少債務人出具的債權憑證上不載明債權人的情形,因此基于日常經驗規則,將持有未載明債權人的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推定為債權人,亦即推定其具有原告主體資格。
如果債務人對此有異議的,債務人應當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并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抗辯有異議,則債權人需要繼續對債務人的主張進行反駁并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債權人無法舉證的,法院將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
故,發生借貸關系時,要特別注意規范書寫債權憑證,既可規避貸款風險,又可維護良好的借貸秩序。
有債務人和保證人的擔保借款,我該以誰為被告起訴?
保證類型 | 起訴對象 | 共同被告確定 |
連帶責任保證 | 僅起訴債務人 | 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
僅起訴保證人 | 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 |
一般保證 | 僅起訴債務人 | 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
僅起訴保證人 | 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
借錢理由千萬種,哪些理由會被認定為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借我錢的人被判刑了,我的錢是不是也打水漂了?
刑法評價的是借錢的行為是否嚴重到觸犯刑法而需要刑罰處罰的程度;民法評價的是合同行為是否為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應否賦予該行為以私法上的效力。債務人刑事上的定罪并不必然導致借款合同無效。
如果同時存在擔保,擔保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清楚在借條上作為擔保人簽字的法律后果,故其相應的擔保義務并未喪失,依然需要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
利息、違約金怎么算?
借期內利息 | 逾期利率 | |
沒有約定 | 不予支持。 | 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 |
約定不明 | 自然人之間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由法院確定。 | 僅約定借期內的利率,支持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 |
比例上限 | 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以央行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準。 | 單獨主張或與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一并主張,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
注:借貸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當事人請求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按照表格內標準計算。
我傻乎乎的付了利息,我能要求返還嗎?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我是公司老板,我和公司經常都會簽合同借錢,責任怎么區分?
簽約主體 | 借款用途 | 責任主體 |
以單位名義借款 | 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使用 |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作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
以個人名義借款 | 用于單位生產經營 | 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 |
結語: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除了上述必備要錢技能外,特別強調:
1、守法最重要!用犯罪的手段討要債務,最終構成犯罪擔了刑責,得不償失。
2、借款合同要簽好!實在不行,請個律師來把關,有保障。
3、出借時最好要求債務人提供可供執行的擔保!提供抵押、質押這類的手續,應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并及時交付,切勿僅僅口頭協議。
4、及時起訴及時保全。債務出現無法償還時,債權人就應該及時起訴,別過了訴訟時效。這時候如果對方還有車有房有存款,一定要申請對被告財產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