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決勝關鍵時期,為了“保民生、安民心”,上海市及各行政區市場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職責,不斷嚴厲制裁各類無良經營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公布了一批批典型案例.
3月25日,針對“不正當價格行為”中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規定,并參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正式出臺且立即執行《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旨在強化和規范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并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市民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資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Q1:上述意見主要適用于規范哪些商品的價格?
分為以下“2+1”類。
一、民生商品。主要指人民群眾維持基本生活所必須的糧油肉蛋奶等。
二、防疫用品。主要指與抗擊疫情關系最為密切的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相關醫療器械等
三、原輔材料。主要指生產上述民生商品、防疫用品所需要的原料、輔料。
Q2:經營者的哪些行為屬于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大幅度提高價格的。
二、生產成本或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的。
三、在一些地區或行業率先大幅度提高價格的。
四、囤積居奇,導致商品供不應求而出現價格大幅度上漲的。
五、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Q3:如何衡量上述所說商品價格“大幅度提高”、“大幅度上漲”、“過快、過高上漲”?
主要審查經營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線上、線下所有交易渠道銷售的相關商品是否超過以下規定的“進銷差價率”。
進銷差價率=(銷售價格—進貨價格)/進貨價格。其中,“進貨價格”不包括經營者從事商品收購、運輸、儲存和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流通費用。
一、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進銷差價率超過2022年3月19日(含當日)前7天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最高進銷差價率的。
二、確因運輸、人工等客觀原因,成本發生明顯變化的。進銷差價率以實際成本為基礎,進行合理確定。同時,該交易場所銷售利潤率應不高于2022年3月19日(含當日)前7天內的正常銷售利潤率。
三、2022年3月19日(含當日)前,未實際銷售過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參考同時期該經營者周邊(或同類)市場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進行合理確定。同時,該交易場所銷售利潤率應不高于2022年3月19日(含當日)前7天內的正常銷售利潤率。
在公布的《張某哄抬價格案》中,經查當事人在某外賣平臺銷售蔬菜。其中,紅蘿卜、白蘿卜、西紅柿、洋蔥的進銷差價率分別是369.5%、154.5%、133.3%、213.3%。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當事人銷售前述蔬菜的進銷差價率高于202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間銷售紅蘿卜、白蘿卜、西紅柿、洋蔥的最高進銷差價率分別是212%、90.9%、80.6%、133.3%。市場監管部門擬責令當事人改正,將多收取的1255.05元退還消費者,若在規定時限內未能退還的則依法予以沒收,并處罰款6275.25元。
Q4:若認定存在“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經營者可能承擔哪些責任?
一、民事責任。
對于按照漲幅認定標準認定的哄抬價格行為,應當計算違法所得,責令經營者限期退還。確實無法準確核定違法所得的,可以按無違法所得處理,但是行政責任相對較高。
二、行政責任。
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的《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法發〔2020〕7號),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小貼士
借此文友情提醒廣大經營者們遵紀守法的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除本文提到的“哄抬物價”外,還遭遇有“不明碼標價”、“虛構原價”、“標價后額外加價”、“價格欺詐”等行為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的,均有權利撥打12345、12315、各行政區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電話等熱線投訴舉報,也可以搜索“上海12315市民服務熱線”小程序或關注“上海12345”微信公眾號登記提交訴求。